尊敬的家长:
您好!
电动车(电动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、电动共享单车等)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交通工具,给我们带来了方便与快捷但在带给我们便利的同时,也带来了许多隐患和危险。中学生违规骑电动车上学、放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,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,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。
1.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路
2.禁止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
3.禁止所有学生驾驶摩托车、电瓶车
未成年人骑电动车、摩托车的危害:
1.未满16岁的孩子在遇到紧急情况时,由于心理和生理发育还未成熟,应变能力不及成年人,不能及时采取正确处置方式,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。
2.电动车、摩托车操控的稳定性及刹车系统的安全性不佳,未成年人遇到突发情况时,应对能力和控制能力较弱,容易引发交通事故。
3.未成年人往往年轻气盛,骑行车速较快,甚至伴随一些危险动作,如搭载他人、追逐打闹等,这些行为,更易引发各类大小交通事故。
4.随着电动共享单车的投入使用,学校还发现学生存在放学或周末骑共享单车的现象,一些学生骑车载2—3人,在道路上急速行驶,还嬉笑打闹,极易发生交通事故。
家长作为监护人,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的危害性,一定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,把好第一道关,望您为了孩子的安全着想,配合学校做好这项工作,不给小孩购买摩托车或电动车,也严禁孩子骑摩托车、骑电动车;家长要严格管控孩子的手机,特别在节假日更要严格管理,不让孩子私自拿手机扫码骑电动共享单车。
请各位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时刻以身作则,积极维护交通秩序,文明出行,以自觉行动为孩子们起好带头作用,从源头上杜绝学生驾驶电动车现象。衷心感谢您的合作!
技师学院
2026年4月30日